長毛被指另收黎智英105萬  控方指處理方法有別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6/05 13:08

最後更新: 2017/06/05 13: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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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偉英攝

社民連立法會議員「長毛」梁國雄,被指未有向立法會申報曾收過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25萬元捐款,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一案今正式開審。控方在庭上指出,被告曾另外收取黎合共105萬元,但處理方法有別於涉案款項。

控方指,2012年11月至2014年11月期間,被告或社民連經黎智英助理Mark Herman Simon,收取黎智英3筆分別5萬及各50萬的款項,當中5萬被存入社民連戶口後,另外50萬則先後存入律師王學今的戶口。控方指出,2014年傳媒廣泛報導被告及其他人士接受黎捐款,被告期間接受傳媒訪問,並無提及涉案款項。

梁國雄今早抵達法庭時,至少兩名示威者突然衝前大聲用粗言穢語指罵他,又企圖以手推撞梁國雄。(陳偉英攝)

2014年10月,被告到匯豐銀行要求將餘下50萬的銀行本票存入社民連戶口但不果,其後他向職員表示,已將相關本票歸還給某人,黎智英期間經Simon開出50萬元本票予社民連。

另外,2014年1月2日,立法會議員梁家傑動議通過「捍衛編輯採訪獨立自由」議案,多名議員提及某些商業機構疑受政治壓力,撤回刊登在報章包括《蘋果日報》廣告,被告參與辯論及投票,但沒有申報涉案款項。而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於2014年7月至2015年11月期間,召開12次閉門會議,調查被告沒有申報利益事宜,期間被告曾表示,給予律師王學今的50萬款項,用以應付社民連成員日後可能招致的訟費。